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项目总结性评估若干问题的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为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现代化进程,教育部于1999年6月启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至今已将近五年。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迅速,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经验和成果。在2005年试点项目进入总结阶段时,教育部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现对总结性评估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
  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的指导方针,促进广播电视大学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确立教学模式,完善管理规范,提高教学质量,使其在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评估的内容
  评估的核心内容是检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中,广播电视大学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是否已基本形成。评估的重点是总结和评价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及其运行机制,检验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评估的对象
  评估对象是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以举办专科起点本科试点的专业为主。对于未经教育部批准,开展本地开放教育试点、至今仍未停止招生的省级电大暂不评估。
  四、评估的组织及方式
  教育部制定并下发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
  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各省级电大依据评估指标与标准,组织对本省电大及所属试点分校、教学点的自查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估申请。
  教育部责成中央电大组织专家组并指派观察员对各省级电大进行评估。
  中央电大依据评估指标与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中央电大进行评估,并抽查部分省级电大。
  评估以远程网上报告、报表检查为主,结合年报年检、教学检查、抽考测评以及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工作,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估的时间
  2005年上半年开始,对各省级电大进行评估。
  2005年底以前,对中央电大进行评估。
  六、评估的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省级电大的评估结论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等级的学校,视为试点项目验收通过;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复评,经复评通过者视为合格。复评仍不合格,将取消试点资格。
  试点项目评估结论由教育部发文公布。